第19章 到达圣金堡
作者:霜火   我在异世界成为最强龙骑士最新章节     
    早餐结束后,克洛伯便迅速行动起来,开始整理行李,准备踏上前往公国首都圣金堡的征程。
    此次行程,克洛伯等人决定轻装上阵,这是因为大公发出的征召令十万火急。
    根据丹尼尔伯爵的推断,战争可能即将爆发。因此,克洛伯必须尽快抵达骑士团驻地,以免耽误时间而被迫前往边境宣誓,徒增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只携带了足够在路上维持生活的食物和水,然后毫不犹豫地启程了。
    从花冠城到圣金堡的大路通常都有巡逻队负责巡逻,劫匪几乎没有,克洛伯也就打消了带几名士兵同行的念头。整个队伍仅由克洛伯、福斯特、威尔以及山姆四人组成。
    一路轻装急行,克洛伯几乎每天都用将近十五个小时来赶路,其他的时间则用于休息、进食等。
    他们为了赶进度,甚至连第一个夜晚都没有在城市停留,而是在平原上过的夜,就为了减少赶路所耽误的时间。
    圣金堡距离花冠城这样的边境城市还是有点远的,就算克洛伯一行人一路急行,在路上还通过黄金玫瑰的商队换了两次马,也是在将近一个星期后才来到圣金堡的大门前。
    圣金堡坐落在一片富饶的山谷之中,四周环绕着高耸巍峨的山脉,想要进出圣金堡,就只能通过西南方那条唯一的道路进出。
    据说当年的大公还是翡翠王国公主的时候,就是看好了这个地方易守难攻的特点,而且四周围绕的山脉也十分适合黄金巨龙居住,里面生存的野生魔兽就是黄金巨龙最好的狩猎对象。
    所以大公才会决定在这个地方建立首都,军事意义相当重要,就是交通不怎么方便,只不过大公并不在意罢了。
    城市的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哥特式和巴洛克式的元素,高耸的尖塔和华丽的装饰让人眼前一亮。
    当然,在这个世界,这种风格被统一称为翡翠浮雕风格,是翡翠王国风靡的一种建筑风格。
    街道上铺着整齐的石板路,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其中穿梭。街头巷尾弥漫着各种香气,有面包店传来的阵阵麦香,还有餐馆里飘出的美味佳肴的香气。
    商人的叫卖声、马蹄的哒哒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生动的城市交响曲。
    在城市的外围,北边山脉的一座山峰上,建立了一座宏伟的城堡,它是统治阶级的所在地。
    值得一提的是,圣金堡并不是金色的,圣金堡这个称呼只是对这个黄金巨龙和大公居住的地方的简称。
    城堡的墙壁高大而坚固,它几乎占据了整个山峰顶部所有的空间,看上去就像是把山从中间凿开,硬生生雕刻出一幅城堡的样子,可以称得上是鬼斧神工。(下方附图)
    由于大公平定了边陲,开拓出了整个黄金大公国,几乎所有的贵族以及民众都向往居住在圣金堡内。
    甚至有传言流出,当时的大公只是在北边山脉的峰顶建造了一座城堡,而下方被称之为首都的城市则是她的追随者们自发建造的,只是和城堡一起被众人统称为圣金堡罢了。
    克洛伯到达圣金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又累又困的众人一致决定找个酒馆休息放松一下,等明天一早再去城堡报到。
    克洛伯浸泡在放满了热水的木桶里,感受着从身体上传来的一阵阵舒爽感,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
    这几天风餐露宿加策马疾行也确实累坏了他,到快要靠近圣金堡的时候几乎连吃饭都是在马上解决的,睡眠时间也被减少了几个小时,就为了尽早赶到目的地。
    放松的躺在浴桶里,克洛伯计划着明天报到的事宜。
    据丹尼尔伯爵所说,龙息骑士团的驻地就在大公居住的城堡内部,平时一应训练都在城堡内进行。
    大公居住的城堡没有卫兵,龙息骑士团的成员同时也要承担起巡逻和驻防城堡的任务,可以说,除了大公以及仆人之外,整个城堡就只有龙息骑士团的成员可以自由活动。
    所以克洛伯想要去骑士团报到,就必须要前往大公的城堡,在经过一系列检查和测试之后,克洛伯才能真正的成为一个龙息骑士团的骑士。
    黄金玫瑰家族也有族人在龙息骑士团服役,不过年龄已经偏大了,可能再过个一两年就要考虑退役的事情了。
    龙息骑士团成员的多寡,往往能决定家族在大公心里面的地位。
    龙息骑士团的定位在克洛伯看来就像是皇帝和太监(?)的关系(大雾)
    换一个。
    就像是前世冰与火之歌劳勃.拜拉席恩担任国王期间,兰尼斯特家族的士兵几乎占据了红堡,劳勃当时也说过自己一张开眼就是兰尼斯特的金发,哪怕他再讨厌兰尼斯特,也不得不任用兰尼斯特的族人在他的红堡里走动。
    皇后是兰尼斯特,侍卫也是兰尼斯特,甚至连倒酒侍从也是兰尼斯特,这就是占据国王身旁位置的最大好处。
    当然,这个世界不一样,龙骑士的伟力足以统治一个国家,实力差距过大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存在反叛的可能,更何况大公还是翡翠国王最疼爱的妹妹,能允许自己妹妹逃避联姻前往王国南部开荒,这又何尝不是一个兄长的爱呢。
    自身实力强大,足以统治一个国家,背后还站着拥有多位龙骑士的强大王国,可以说无论大公干什么,那些贵族都得捧着大公的臭脚说干得好。
    但幸好大公也算得上是个明君?大概吧。
    在她的治理下,整个公国的实力一直处在蒸蒸日上的状态。
    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各大贵族也纷纷将自家适合的族人塞到龙息骑士团内,就为了和大公混个脸熟,能让自己家族在国家层面的利益分配上得到大公更多的青睐。
    要不是大公的要求太高,龙息骑士团早该塞满整座城堡,而不是只有那寥寥几十人用来撑场面。
    据说现在贵族之间已经有了和金属性斗气家族联姻的偏向性选择了,就为了自己的子嗣能拥有金属性斗气的体质。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黄金巨龙将金属性的力量都吸到自己体内了,大部分贵族哪怕与金属性贵族联姻所诞生的子嗣依旧是自家原本斗气属性体质。
    只有原本就是金属性体质的家族才能稳定的产出拥有金属性体质的子嗣,就比如黄金玫瑰家族。
    但问题是,整个黄金大公国所有拥有金属性体质的家族,普遍都有子嗣不兴的特质,即孩子不多的特质,一般只有一胎或者两胎。
    拿毛巾擦拭自己的身体,克洛伯觉得自己加入龙息骑士团的成功性应该挺高的,到时候在大公面前露露脸,多刷刷自己忠心爱国的人设,说不定大公还能给自己分封个骑士领啥的。
    毕竟分封自家的领地,可跟分封大公的领地是完全两个概念。
    穿好舒适的睡衣,将武器放在自己的枕头旁边,克洛伯躺在床上,为明天的骑士团入团测试养精蓄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