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哥不在,但草原还有哥的传说
作者:Aoker104   陷入修罗场后,长公主一心搞事业最新章节     
    碧蓝苍穹之上,裸露着扎实的云,艳阳被遮盖了又开,光线或明或暗。
    彩色的飘带扬在手中,犹如波涛,周围的看客传来生生不息的呐喊。
    沙地中,翟聿正一名身披彩布的壮汉对峙。
    观众席上,明珠双手抱臂,远远望向赛场。
    不知这孩子今天抽了什么风,她刚醒,就被拉来了库伦,眨眼就站在了摔跤赛场上。
    数十名高大威猛的壮汉,腹部横肉耸立,犹如重装坦克,他们来回跳跃着,脖子上缀有各色彩条——“江嘎”,据说这是摔跤手在比赛时获奖的标志。
    眼前一幕,让人对这个横扫北部大陆的民族,瞬间有了具象化的认知。
    戎狄传统中,将摔跤称为“搏克偶巴依勒德呼”,摔跤手为“搏克庆”,比赛有其独特的服装、规则和方法,不受地区、体重的限制,采用淘汰制,一跤定胜负。
    “布裤者,专诸角力,胜败以仆地为定。”
    摔跤手要身着“昭德格”,皮坎肩上有镶包,亦称泡钉,以铜或银制作,便于对方抓紧。足蹬马靴,腰缠一宽皮带或绸腰带。
    长调歌唱过三遍之后,摔跤手挥舞双臂、跳着鹰舞入场,向主席台行礼,顺时针旋转一圈,裁判员发令。
    双方握手致意后,比赛开始。
    一开场,翟聿就与壮汉缠抱在一起,对方抬起粗壮的手臂,上面的肌肉纹理宛如山峦沟壑,线条分明。
    倏忽,那人旱地拔葱般,将翟聿整个提起,看得明珠心头一紧。
    落地前,翟聿一脚蹬地,稳住身形。
    对方却不给喘息的机会,迅速提起攻势,抓紧翟聿的腰带,再次蓄力。
    翟聿也不再被动守势,垫了两步后,将腿插在对方腿后。
    为避免被绊倒,那人往身体一侧倾斜,却不想翟聿虚晃一招,另一只脚岔远,顺势抱起他向前栽倒。
    咚的一声,地面发出震荡。
    最终,那人以背部着地,翟聿获胜。
    周围响起叫好和欢呼声,震耳欲聋,翟聿风风火火跑过来。
    “怎么样,好看吗?”
    “嗯……”
    尽管不像拳击比赛的回合制那样,令人热血沸腾,期待值拉满。
    戎狄的摔跤,展现的是他们卓越的体型和强悍实力,俗话说一力降十会,她原以为戎狄人最大的漏洞,在于他们过度依赖蛮力和直觉,缺乏战术,高攻低防。
    又因为游牧民族依赖畜牧,没有耕作形成聚集,从而人口涣散,难以像大梁一样形成稳定秩序的人海部队。
    今日一见,明珠发现戎狄人力量之强悍,早已超出了她的设想,即便是眼前这个莽撞少年,也拥有着不俗的实力。
    看似刹那间成败判定,其实不仅考验蛮力、爆发力,还有格斗的技巧。
    所谓的高攻低防,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破解。
    若戎狄人以一挡十,大梁便要比他们多出十倍的兵力,冷兵器对决下,戎狄骑兵可谓势不可挡。
    明珠不禁陷入沉思,要降服这样一群野兽,齐铭当年究竟天才到何种地步。
    或许,她太轻敌了。
    “很精彩。”明珠的称赞并不作假,“不仅要考验力量、瞬发,还需要灵活。”
    “对!就是你说的这样!”
    翟聿鼓起勇气,表白道,“明珠,你要等我,等我成为战胜所有人,成为最厉害的那个,你就能喜欢上我了!”
    他怎么还在想这些,明珠无奈一笑。
    “谁说我要喜欢最厉害的那一个?”
    翟聿看向她,目光灼热。
    “因为我哥,是草原上唯一一个没有败绩的搏克庆。”
    大陆往西,渡过河湖,草场愈发辽阔,牧草肥密。河谷中,耕地土壤肥沃,牧民们得以在此耕作,休养生息。
    面对来势汹汹的猛兽民族,河谷两侧的零散部落毫无招架之力,这一仗戎狄大获全胜。
    戎狄王帐外,残肢堆在围栏,层层加码,柴垛子般垒起小山。
    狼群在草原上撕闹,犬牙上的残渣还未舔舐干净,男人甩了甩手,把黏在身边的狼崽子丢给狼王。
    坐镇帐中的戎狄王,收到亲随传信。
    “聿那小子居然跑到人家那儿。”
    虽心有疑惑,戎狄王却不以为然,把信丢在一旁。
    “算了,不管他。”
    营帐的帘子被掀开,男人身染着血腥和戾气,迈步进来。
    “父亲,他去哪儿了?”
    “梁国,北境。”
    翟渠擦掉脸上的血痕,眉头微皱,“那小子想干什么?”
    “他一贯孩子心性,想一出是一出。”戎狄王打量着翟渠,意味深长道,“梁国那边倒是有传口信给你,你去问问外面的人。”
    父亲揶揄的笑意,令翟渠摸不着头脑。
    “是。”
    他走出帐外,传信的人还在一旁候着。
    “梁国有口信给我?”
    “回大王子,梁国那边说,让您把聿王子领走,否则他们就把他带回京城。”
    闻言,翟渠眯起眼睛,“威胁我?”
    日光被阴云遮盖,天色暗沉。
    笑意沾着殷红,男人的脸色随着光线阴沉下来,身上还浸着敌人冷却的腥气血迹。
    风扬起凌乱的黑发,他伫立在此,宛如修罗鬼刹。
    信使不由缩回脖子,咽了口口水。
    “大王子,您没必要跟他们一般计较,梁国那边不敢这么干。
    “还说些什么‘如果不管,就不把聿王子还回来了’,真是狂妄无理的蠢话!”
    “慢着。”
    这口吻……
    翟渠挑眉,“这话是谁说的?”
    “呃,是梁国的长公主。”
    天空骤然开朗,树梢上,鸟雀叽喳两声。
    “她——特地叫人传口信给我?”
    信使一怔,挠了挠头,“是吧。”
    “既然公主都这么说了,看来我不管不行了。”翟渠话中难掩得意,随即吩咐手下人,“去叫傲其日把那小子抓回来吧。”
    信使一头雾水,大王子还真是阴晴不定。
    “对了,”翟渠回头,瞥了他一眼,“你才蠢呢。”
    这边,傲其日领了命,去马厩牵马,他站在原地思索片刻,又回去备了条粗麻绳套在马背上。
    临走前,他嫌弃地瞥了眼大王子。
    “大王子,收着点乐吧,嘴要裂到耳根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