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照片
作者:西瓜吐籽   穿书九零:我成了首富的炮灰前妻最新章节     
    沈山楼拿了一个袋子装了一堆杂志,戴上头盔,骑上摩托车走了。
    夏宝珠赶紧关上门,回屋把自己的手和手腕猛洗了好几次。
    坐在写字桌前,夏宝珠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她因为今晚一时的冲动,被沈山楼压制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这让她感觉很挫败。
    这让她意识到什么叫时代的差距不是个人的差距。
    她的见识多,也不过是见识的风景多而已,其它的见识,比如人情世故这样的社会经验方面,也就普通人水平。
    不想曲意迎合,也不够强大,那么遇到的就是不断碰壁。
    换一个会说话的女人,面对沈山楼这样的男人时,说几句奉承的话,把话题引到别处,说不定就没有后面这些事情了。
    她偏偏嘴硬,不会哄人。
    主要还是不够强,也没背景。
    以后遇强时该示弱就要示弱,夏宝珠再次提醒自己。
    夏宝珠对男性心理不怎么了解,也不清楚沈山楼这样的性格属于哪一种神经病。
    这个沈山楼有时候挺容易说话的,有时候又特别强硬,让人摸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他很关注她的事情,但又不说目的,让她错以为他对她有意思,但很快又对她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能不能不要盯着她?她在沈山楼那里一点隐私都没有。
    夏宝珠烦躁地把乱写乱画的纸团成一团捏到手里。
    他到底想怎么样?
    如果要追求她就大大方方说出来,她也好直接拒绝。
    如果认为她是什么可疑分子就拿出证据来。
    偏偏这种不上不下的情况最让人难受。
    夏宝珠破掉手里的纸团,做了一套瑜伽,才准备睡觉。
    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沈山楼问了她枪的位置,但走的时候没有拿。
    难道因为禁枪令还没有发布,允许个人藏枪,他才没有拿,还是他故意不拿?
    夏宝珠快被沈山楼阴阳怪气的举动烦死了。
    她都有种嫁给沈山楼的报复冲动,合情合理家暴他八百回。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与此同时,林爱军和几个兄弟说了一下今天摆摊的收获和想法。
    听说一人一个月能挣几百块钱,大家都沸腾起来,当然也有像李大炮兴奋中带着忧虑的。
    他觉得夏宝珠给的价格已经很高了,再这么做太贪心了。
    当然主要原因是他被打怕了。
    不过林爱军后面的话安抚了他,有一个月的缓冲期,这一个月让大家好好表现,一个月后再提出这个要求。
    李大炮缩着的心舒展开来,今晚的他一边做着发财的美梦,一边被恶鬼追得满地乱跑,又幸福又痛苦。
    回单位的沈山楼先给熟人打电话,把宋耀阳的名字记录下来。
    上一次何福明受人所托追杀的那个男人,他怀疑就是今晚这个突然出现的宋耀阳。
    宋耀阳身上的气质很明显,自信强大,带着一股久经沙场的特有气息。
    再加上身高体重等外貌特征,让他看到的第一眼就想到那个被追杀的男人。
    而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宋耀阳当时在酒店登记时应该用的假名,所以一直查不到宋的信息。
    虽然局里接到电话,不让再追查这件事,但他还是想把事情弄清楚。
    宋耀阳来找夏宝珠投资,说明他不缺钱,怎么会看上夏宝珠的小店呢?还是说他看上夏宝珠这个人了?
    不太懂商业的沈山楼不知道有个好投资项目的难能可贵,他把宋耀阳来找夏宝珠的目的归为看上这个女人了。
    想到这里沈山楼拿出夏宝珠写的悔过书来,看着上面的内容忍不住乐了。
    从抽屉里拿出相机,沈山楼对着悔过书拍下来。
    他有个疑虑,夏宝珠这手字无论在线条、结构、章法上都很有个人风格,很像是有名师指导过的。
    她要是靠自学写成这样,那她的天赋得有多高?
    还有她写的故事,可读性强,有些专业知识也很到位。
    按她所说是看杂志学着写的,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通过杂志就能学到专业知识,那这本杂志的受众就变少了。
    夏宝珠是个极为要强,努力靠自己向上的人,那她会在晚上努力学习也能解释的通。
    就是太要强这点不好,跟个小野猫一样,浪费了她那身漂亮皮囊,变得不讨喜。
    沈山楼摸着被打的地方,那里肯定肿了,下手真狠。
    还敢收小混混给她打工,真是掉钱眼里了。
    沈山楼打开上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打开袋子,一张一寸照片掉了出来。
    在成相质量这么差的条件下,上面的女人仍然美的亮眼,秀美的鹅蛋脸,清澈干净的眼睛慧黠灵动,美得摄人心魄,让人魂牵梦绕。
    沈山楼捡起照片,注视着照片上的夏宝珠,相比这样静止的她,他更喜欢她隐忍不发和生气发怒时的样子,特别勾人。
    接下来的几天,夏宝珠又陆续订做了三辆一样的餐车,摆在院子里,贴上一样的广告布,看上去整齐划一。
    在东南角盖小屋的工人看到了,找夏宝珠询问还要不要招人,是他的侄子,不上学后一直没合适的工作。
    夏宝珠点头同意了,让他的侄子过来试试。
    这几天郑振浩从早干到晚,现在有其他人帮忙还行,等这些人都出去摆摊了,他要做的卤肉更多更累,所以再招个人也好。
    叫华问星的年轻人很快就来了,一米七八的个头,穿着当下流行的牛仔服喇叭裤大头皮鞋,留着披肩长发,单手插兜,腿还一抖一抖的。
    “老板,这就是我侄子,他很聪明,学东西很快。”
    盖房子的老王拉着华问星的胳膊,很明显华问星是被他强拖来的。
    不过他侄子一点儿面子也不给他,张嘴就道:“舅,你给我介绍的工作就是打算让我当厨子啊,多脏啊,我可不干。”
    华问星打量着炸鸡店的后厨,很是不屑。
    “老王,既然他不喜欢这一行,就再给他另找个工作吧。”
    夏宝珠对这样的精神小伙也不怎么感冒。
    这句很平常的话却惹毛了华问星。
    “你这话说的是看不起谁呢?”他歪着头从嘴里吐出一口痰,把夏宝珠恶心地后退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