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狼性抵不过母性
作者:捉笔人   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最新章节     
    人们常说,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在这一点上,有些动物的母爱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母爱。
    甚至比起人类的母爱来,更加无私,更加伟大,更加神圣!
    正在荒原上奔逃的这条母狼,就具备着这种母爱的天性。
    在动物的世界里,捕食者的攻击和被捕食者的反抗,往往无关对错,它们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活着。
    活着,这是个多么心酸的词儿。
    他带着希望的光,往往能够留下的却大多是无奈地叹息。
    母狼的脑袋好像歪了,满嘴的血肉模糊。
    它被马儿尥起的蹄子,踢中了下颚。
    也不知道这会儿它的嘴里碎掉了几颗狼牙。
    母狼绝望的跑着……
    它逃了……
    它并非没有勇气去战斗,去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是,从母狼身上那两排食堂传来的胀痛感。
    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它。
    它的孩子已经饿了,正在嗷嗷待哺。
    吁……
    在杨朝升的使唤声中。
    小黑收起了迈开的蹄子,开始原地踱着碎步。
    杨朝升观察着眼前的土丘。
    土丘的面积不大,处在一座不知名的山儿的山麓地带。
    土丘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洞口。
    母狼窜进去的那个,有一条潺潺的山溪打洞口经过。
    这一切,都被吊在母狼身后的杨朝升看在了眼里。
    进入狼穴,母狼一直憋着的那口气也就泄了。
    又伤又累的母狼趴到了自己的孩子身旁。
    五六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家伙,突然闻到了妈妈的味道。
    一只只毛茸茸的小狼崽,寻着味儿,颤巍巍地朝着妈妈的怀里钻。
    母狼的眼睛里,在此刻冒着的不再是那渗人的凶光。
    而是母性的光辉。
    ……
    突然,母狼的耳朵动了动。
    它强撑着抬起了耷拉着的脑袋。
    它察觉到,那个狼群的仇人来了。
    嗷呜……
    它的嚎叫低沉而又哀伤。
    这是最后的战斗,无论最后的胜负结果。
    这一支狼群都将走向覆灭。
    狼穴外。
    杨朝升手里拎着一把倭国佐官的指挥刀。
    这把刀样式古拙,刀身除了刀锋被打磨的锃亮,其余部分都呈现出暗哑的黑铁色。
    刀柄上铭刻的家纹,寓意着这一把武士刀有着它自己的故事。
    它曾经应该属于一个传承久远的倭国武士世家。
    现而今它属于小板儿爷。
    杨朝升用黄铜色的zippo打火机,点燃了堆在狼穴洞口的柴火。
    当烈焰熊熊燃起的时候。
    重头戏来了……
    杨朝升把事先浸泡在溪水里的枯枝败叶,盖在了燃烧的柴火上面。
    顿时,狼穴的洞口处,开始升起滚滚浓烟。
    杨朝升这样的大个儿。
    要进入这黑暗的狼穴,必须得猫着身子。
    这样做很愚蠢,也很危险。
    以杨朝升现而今堪比爱因斯坦的脑瓜儿,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烟雾进入这小小的洞穴,并没有从其他的地方渗出。
    这说明这个洞穴只有一个入口。
    也就片刻的功夫,洞穴中的狼崽子就有几只被浓烟夺去了性命。
    嗷呜,嗷呜!
    母狼已然完全暴走。
    它拖着疲惫的身子,一跃跨过了火堆。
    这是母狼的最后一搏。
    翻盘是不可能翻盘的。
    杨朝升早就做好了守株待兔的准备。
    见到有一条黑影从洞穴中蹿出。
    他一个闪身,手中的武士刀往上斜撩。
    好快的刀!|???|
    母狼被一刀身首异处,斩作了两截。
    杨朝升拿眼瞅了瞅。
    这条被浓烟逼出来的狼,正是被自个儿追赶过的那一条。
    可以肯定这个狼穴之中已经再没有成狼了。
    狼穴中传来了“嘤嘤嘤”的叫声……
    难道是狼崽子?
    杨朝升用刀,把几根燃烧的柴火挑起,甩进了狼穴里。
    然后他猫着身子进入了狼穴。
    视力远远强过常人的杨朝升,借着几根柴火发出的亮光。
    在这灌入了浓烟的洞穴中,他摸索到了几个毛绒绒的小肉球。
    可惜,它们几乎都没了动静。
    只从一只狼崽子身上,还能感觉到微弱的生命迹象。
    杨朝升一个念头,将手中的武士刀收进了随身空间。
    随后他一手托着小狼崽,一手扒拉着狼穴通道的地面。
    快速的离开了满是浓烟的狼穴。
    ……
    杨朝升蹲在溪水边,处理了一下自个儿的个人卫生。
    匍匐在他脚边的小狼崽,虽然还没有张开眼睛,却好像察觉到了危险。
    这只狼崽子在它的兄弟姐妹里面,应该是最强壮的那一只。
    它肉球似的小身体抖啊抖,小小的尾巴甩啊甩的。
    摇尾乞怜?
    这是一种对生的渴望。
    此后,它能不能睁开眼睛,是否有机会看看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
    就只在杨朝升的一念之间呢!
    把小狼崽托在了自个儿的手心里。
    他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
    盯着小狼崽那竖起来摇晃的小尾巴。
    杨朝升暗忖,这是狼犬和野狼产下的后代。
    它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狼青犬吧!
    大多数动物小的时候,都是蠢萌蠢萌的。
    杨朝升倒没有起心思要害了它的性命。
    这还没开眼的狼青犬幼崽,养起来也不是个什么问题。
    这才出来浪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这又是马,又是犬的。
    赶明儿,再上哪儿侍弄来一只鸟儿。
    “左擎苍,右牵黄,胯下宝马配雕鞍。”
    怎么感觉自个儿正朝着螨清八旗纨绔的队伍里靠拢呢?
    想到此处,杨朝升不由地一乐。
    他起身把小狼崽揣到了胸前的夹袄中。
    “一骑绝尘我去也,归来是否仍少年。”
    回到了先前燃起篝火的宿营地。
    杨朝升跳下马,给小黑来了一记马屁。
    “去,把你的那些小弟找回来。”
    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
    它们大多以尿液和粪便的气味来划分地盘。
    只要标记的气味还存在着。
    其他成群的食肉性动物,一般都不会贸然跨界闯入别人的地盘。
    此地,那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狼群已经覆灭了。
    现而今这片范围内,应该暂时是安全的。
    杨朝升在附近找到一截不长的沟渠。
    他取出一把军工铲,就跳进了壕沟,在里面捯饬起来。
    杨朝升要让三匹死去的马儿入土为安。
    一匹成年的马儿有600~800斤。
    任由小板儿爷天赋异禀,挂逼加身。
    他也抱不动不是?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说来话长。
    其中有一点,就是人能够有效率的发明和使用工具。
    杨朝升用粗壮的树木枝干做了个扒犁。
    把三匹死去的马儿拖到沟渠里给埋了。
    这是什么?
    在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了一个皮褡裢。
    估计是从哪匹死马身上落下的。
    篝火旁。
    杨朝升正拿着一块动物的兽皮看的出神。
    嘴里还不时地喃喃自语。
    “摸金校尉、发丘灵官?”
    “高陵?……魏武?”
    “人妻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