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宋家往事
作者:丛林里的阿布   生于77最新章节     
    宋歆只是想有自己独立的空间。
    虽然在家里,他有属于自己的房间,房间有十多个平方,宽大明亮的窗户,家具也都是这几年的新款,但他并不觉得那个房间是属于他自己的。
    爸妈都说尊重他的隐私,不会查看他的东西,但他还是经常能发现自己房间里的东西被翻动过,妈妈说,是帮他打扫卫生不小心碰到的,他不相信,却也不能为此生气。
    他说自己这么大了,可以自己打扫,不用辛苦妈妈,爸爸就会生气,说是他不尊重妈妈的劳动,他不理解,这和尊重不尊重有什么关系,自己想自己打扫,难道不是尊重妈妈,不想妈妈辛苦吗?
    他想为自己辩解一下,他的父亲就会一脸无奈地说,“吃的、用的,啥都要用妈老汉的,还嫌弃起自己妈了。”
    他无语。
    说不通,那他就不再在自己房间里放任何除了学习以外的东西,包括自己的爱好都不让家里人知道。
    上了大学之后,虽然他的父亲经常会拍着他的肩膀说,“儿子都比我高了,也都上大学了,是个成年人了,你有什么想法,我们可以平等的交流,你爸我可是很开明的,有喜欢的女生也可以和我说的哟。”
    宋歆凭着本能就是觉得,那是一个坑,一个巨大的坑,别说自己现在还没有喜欢的女生,就是有,也要在自己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再和家里人说。
    宋歆在大二下学期的时候,因为基础课程都结束了,专业课反而轻松了一些,看同学中有弹吉他的,自己也想学,就悄悄地买了一把练习吉他,和基本吉他入门书籍,自己悄悄钻研起来。
    刚开始练的时候,宋歆怕吵着寝室里的同学,也有些不好意思,就背着吉他往人少的地方转,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待着。他就是这样发现了白鹭。
    之前很多次听说过白鹭,也在教室里见过白鹭,宋歆第一眼就认出了白鹭,看到白鹭在认真的练习小提琴,宋歆在远处站了一会儿,就悄悄走了。
    之后一段时间宋歆发现了白鹭来练琴的习惯时间,他干脆就重新找地方去练习了,不过他总觉得没有最初发现白鹭练琴的地方好。宋歆等自己的弹奏技巧有了进步,他将练习的地点转移到了宿舍里。
    男生没那么多事,只要不是睡觉时间,在宿舍里弹弹吉他根本不会被嫌弃,甚至还有一些男生会跟着也练起吉他来,毕竟在学校里,会乐器的男生可真是很容易吸引女生的注意力,尤其是低头轻轻弹拨一把吉他。
    宋歆和白鹭无意中的交集若只是如此,或许宋歆也不会对白鹭关注起来。
    在宋歆大二开始,也开始了假期打工的经历。大一的时候宋歆还没有投入大学生兼职的大军中,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还没意识到打工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另一个就是男生的兼职机会可真不如女生多,同班一些想找兼职工作的男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宋歆升大二那年暑假,陪着姐姐一起去看婚纱,不是姐夫不去的原因,纯粹是姐姐宋韵想带自己弟弟去见识一下婚纱的美丽,分享一下自己的快乐。
    宋歆在婚纱店没什么事,百无聊赖时,正巧遇到总店人员过来送一些宣传物料,来的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宣传部的人员,一眼就看上了宋歆的身高和外貌,就打听了宋歆的来历,知道是客人的弟弟,好像是个大学生,就先找了宋韵。
    工作人员说想请宋歆帮忙走个‘秀’,不是什么高大上的t台表演,就是在总店门口的天桥上陪同穿各种新款婚纱的‘新娘’展示,主要展示的是婚纱,宋歆只需要穿上黑色或白色礼服做个工具人。
    他们门店为了节约,婚纱展示可以从自己门店的服务人员中选,再不行,也可以在礼仪公司请几个‘模特’,这种模特便宜的很,四五百元就可以用一天了。就是男模特不好找,价格更高,而男模特在婚纱展示中本来就不是主力,公司觉得不划算,这要是找这种大学男生来临时兼职,最多两、三百一个人学生就应该满意了。
    宋歆在自己还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自己的姐姐出卖了,宋韵在确定时间和要求后,觉得自己弟弟完全能胜任,不仅以三百元半天的价格把自己弟弟‘租借’出去,还乘机以此为条件免费借了一套敬酒服。
    宋歆在拿到第一笔打工收入后,就开启了打工世界的大门。他没因为自己第一次打工就有半天三百元‘高薪’而提高了自己的打工门槛,他反而从自己的专业方面去找营销类的兼职工作。
    女生的兼职虽说好像大多也是销售工作,做促销,宋歆的兼职工作是去那些大型公司去当业务员,比如他连续两年都在同一家饮料公司当兼职业务员,就去跑小商店,小超市,说是兼职,其实不比全职的人的业绩差。
    这也是为什么宋歆自大二开始,寒暑假就基本都住在学校里,不过过年嘛,他还是回家的,今年是他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开始他只是想和往常一样,三十下午回家,初一再直接去上班,只是没想到这次有了意外。
    三十他刚准备出门的时候,他爸给他宿舍打了电话,说让他早点儿回来,家里来了不少亲戚,要他回来招待。
    宋歆一听就知道是什么事,谁家亲戚会三十去别人家做客?!这只能是那个号称是亲戚的家里‘恩人’。
    宋父宋母是那个年代的知识青年,自然就逃不掉下乡的命运,宋父宋母是中学同学,下乡也很巧地去了一个地方。
    宋父虽然不算是什么大帅哥,但城里人、有文化,干活还认真,还总是笑呵呵的很受村里人喜欢,村里就有人家看上了宋父,想用回城探亲的机会来拿捏宋父。
    就是这么好笑,连回城资格都不是,就只是个回城探亲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