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不见兔子不撒鹰
作者:骑驴   重生1993,我在首都收房租最新章节     
    包括石悦,都非常吃惊,王鸣岐从来没有透露过他进军海外的想法。
    “降低电脑价格,符合英特尔的利益。”
    “哦?怎么说?”
    “如今华夏,人均收入一百多人民币,对于动不动就三万元以上的电脑来说,依然是个奢侈品。”
    “是的,在美国,电脑也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
    “所以,降低价格,才能让电脑平民化,而你们英特尔在cpu方面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包括amd、ibm几家的cpu芯片都无法和你们相抗衡,无论电脑终端如何降价,对于核心的cpu都不会产生威胁,只会提升cpu的销量。”
    麦克斯吃惊的看着王鸣岐,王鸣岐的一些想法,和他们公司内的论调一模一样,电脑价格每降低十美元,将会提升百分之十的销量,这是公司仔细测算过的结果。
    如果华夏的电脑价格和国际持平,每台售价不超过一万人民币,销量会增加多少?
    麦克斯不淡定了。
    过了好一会,连茅台那股难闻的味道,麦克斯都没皱眉头喝了下去。
    曾柔好奇的看着王鸣岐,有钱的男人真帅。
    曾柔只顾了花痴,完全没注意到客人的酒杯和茶杯已经干了。
    王琳琳轻声提醒道;“倒茶倒酒。”
    曾柔这才反应过来。
    过了好一会,麦克斯才长舒一口气,说道:“王先生,你的说法打动了我,目前华夏国内电脑价格确实太高了,如果能将486电脑降低到一万人民币以下,我想,华夏将会在未来五到十年之内全面铺开电脑。”
    其实,麦克斯还是谨慎了,哪怕你不降价,到了两千年,电脑也开始普及。
    别忘了,两千年一台电脑的价格就在八千到一万之间,那个年代确实是电脑普及速度最快的几年。
    不过,那时候普通职工的收入已经接近一千块钱,现在才多少钱?一两百。
    “王先生,我会仔细考虑你的申请,如果可能,我希望每年你们能采购十万到十五万片芯片。”
    “这价格嘛……”
    “486一片一百一十美元,386一片一百美元。”
    “奔腾呢?”
    “抱歉,还没有定价,如果你所说的奔腾确实存在缺陷,我想奔腾芯片的上市日期可能还要推迟一段时间。”
    “确实存在缺陷,你们一检查就能发现。”
    “请问王先生,您是怎么知道我们的芯片存在问题?”
    “论文。”
    “论文?”
    “是的,你们的工程师发表了一些论文,我根据他们提供的几个数据,就发现了缺陷。”
    “不可能,我们的论文都是经过严格审查的,不可能。”
    至于哪篇论文,王鸣岐哪知道?论文纯粹是个幌子而已。
    王鸣岐抚摸着酒杯说道:“这个缺陷很难被发现,我估计,奔腾芯片上市之后一年后你们才会发现,我想,可能会给你们公司造成上千万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你们的名声也不利。”
    “什么缺陷?”
    肉戏来了,利益交换。
    麦克斯也明白,生意场上,只有利益最动人心,没有利益,我凭什么告诉你?
    “王先生,如果确实存在缺陷,我们公司评估过这个缺陷的价值,我们会将预计损失价值的三分之一作为返点,奖励给您个人,我们有相应的政策。”
    王鸣岐说道:“我们签订合同之日,就是我告诉你们缺陷之时。”
    麦克斯一听,有点着急。
    缺陷一旦存在,每多一日,他们将会损失数十万美元,可王鸣岐很明显打算不见兔子不撒鹰。
    “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去查找缺陷,但我想你们至少需要耗费数月时间。”
    麦克斯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我会连夜联系公司,希望我们能尽快达成协议。”
    “如你所愿。”
    正事谈完了,大家开始推杯换盏。
    狗日的麦克斯,竟然对着王琳琳和曾柔不断的放电。
    王琳琳是风月场上的老手,自然应对自如。
    可曾柔就抓瞎了,被麦克斯抓着手不放。
    王鸣岐把曾柔拉到了自己身边,“麦克斯先生,敬你一杯。”
    “哦,天啊,这是茅台,苍天啊,我竟然喝了臭脚丫子味道的茅台。”
    王鸣岐的脸黑的像锅底一般,臭脚丫子?狗日的,你们的酸水好喝?
    换了红酒,王琳琳充分发挥能喝的优势,一会就把麦克斯灌醉了。
    红酒配白酒,墙走我不走。
    送走了麦克斯,石悦像个好奇宝宝,“老板,到底是什么缺陷?”
    “不告诉你。”
    “你就说嘛,我保证不乱说。”
    “那就是……芯片带电,千万不要用手摸,电人。”
    留下目瞪口呆的石悦,王鸣岐带着王琳琳和曾柔上了车。
    曾柔和王鸣岐坐在后座上。
    紧身的裙装,光滑的丝袜,让王鸣岐浮想联翩。
    曾柔可能感受到了王鸣岐的目光,刚开始稍微有点紧张,慢慢的,曾柔把裙子往上拉了拉,露出了更多的白腿。
    王鸣岐尴尬的笑了笑,赶紧目不斜视,可始终管不住眼睛,老往曾柔的腿上瞟。
    曾柔的腿确实美。
    比王琳琳的美,和郝文俊有得一拼。
    但曾柔的整个身材比例,比郝文静好很多。
    王鸣岐感觉有点燥热,好在一会就到了家。
    王鸣岐拉住王琳琳,眼睛朝着七号院撇了撇,王琳琳会心一笑,“你先去,我马上过来。”
    王鸣岐贼头贼脑的开开门,也不挑地方了,直接把门房的铺盖打开,等着王琳琳过来。
    一会功夫,当看到王琳琳的样子时,王鸣岐的呼吸急促起来,职业装,黑色短裙,肉色丝袜。
    “刚才看你喜欢曾柔的装扮,怎么样,我也不错吧。”
    还等什么?来吧。
    “哥,你今天真厉害。”
    “酒精能麻醉人的神经。”
    “是吗?你懂得真多。”
    “一般般吧。”
    王琳琳趴在王鸣岐的胸口上,问道:“哥,我想搬到这边来。”
    王鸣岐一听就知道王琳琳想什么,这边人少,不用像贼一样的偷偷摸摸。
    不过,王鸣岐估计郝文静和陆无双也会搬过来,毕竟陆无双的工作已经确定在柳树里了,要么住的距离单位近一些,要么住在宿舍。
    派出所的宿舍条件不好,跟大杂院一样,一点隐私都没有。
    还有王素新和王雪娇,她俩过来住的可能性也很大,何况还有儿子呢。